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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年于澳洲昆士蘭科技大學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, 但沒有就此移民澳洲, 決定回流香港, 從事投資理財的工作, 終日與富人打交道。金融海嘯之后, 發覺內地富人對移民的需求愈來愈大, 于是與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創辦了一家移民顧問公司, 繼續為內地富人提供“貼身”的理財服務。
上日提到,早前我參觀了房協位于紅磡利工街的最新長者安居樂項目豐頤居。姊妹們,今時今日,如果你退休時還未擁有一個自置物業,或許,房協這些俗稱“長者屋”的安居計劃,可能就是大家的最后防線了。
我個人來說,對于這個“樓盤”的印象算是不錯的,而我的姊妹Vincy也是。不過,她對于這類“只租不賣”的長者屋有點不明白,也不懂得怎比較,所以就跟我談起這個話題,問我意見。
同樣愈長命愈著數
“這類長者屋只租不賣,但就要一次性先付一筆租住權費,其實最大好處是什么?為什么不可以每月支付當交租?萬一我入住后不久就過身,豈不是很蝕底?”Vincy問我。
“明白你的想法,其實,這種一次性支付租住權費后就可以一世住在長者屋的安排,就等于政府年金。我自己形容,它就是‘物業版’的政府年金,你有沒有想過?”
“物業版的年金?我倒沒有想過呢!”
“那我告訴你吧!買年金是擔心自己太長命,臨老沒有錢用,因此,只要你支付了一次性的現金,保險公司就會每月支付年金作為你的生活費,直到你百年歸老為止,總之愈長命就愈劃算,你明白這個安排嗎?”
“嗯,你一講我就記起了?!?br />
“那就好了,今次的長者屋,你是一次性支付租住權費予房協(等于年金的保險公司),就獲得豐頤居的租住權,等于日后房協替你每月交租,直到你身故為止,同樣是愈長命愈劃算,不用擔心加租和逼遷!”
“這個明白,但如果我短命又如何?”
“其實,無論政府年金或長者屋,都有照顧到這個問題的。年金方面,投保人可以獲得保證,至少可以支取已付保費的105%。假設你支付了100萬保費,但3年后就離世,你家人可以選擇繼續支取年金,直至保證的105萬為止,也可以選擇一次性支取余額,但只會以100萬本金減去你已收取的年金,而不是105萬了。至于長者屋方面,如果租戶短命,住了幾年就過世,也可以獲退回部分租住權費,例如住了5年便過世,可以退回約一半租住權費;又例如住了10年過世,可以退回約3成租住權費(見附表二)?!?/p>
“啊,原來如此!這也是比較合理的安排。但如果我不是離世,而是自己不想再住,也可以按這個比例退還嗎?”
“可以呀!”
需付綜合服務月費
“那好,但我還有其他費用要付嗎?”
“答你這個問題之前,我要提一下,租住權費是按年歲遞減的,即是愈老才入住,費用就愈低(見附表一),這個你理解嗎?”
“嗯,理解,因為愈老入住,住的時間可能愈短!”
“正確,至于其他主要費用,必需要提的當然是綜合服務月費,大概就是私人樓的管理費,你預2,000多至3,000多元一個月吧(只可以作為參考)!”
“這個跟年紀沒有關系吧?”
“是的,這個主要看單位面積和人數,因為單人入住會便宜過雙人的?!?br />
“咦,原來可以兩個人???如果其中一位過世,又怎樣安排?更重要的是,長者屋跟我租樓又怎樣比較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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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電郵:tong_lydia223@yahoo.com.au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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